一、服務對象:大學部學生。(其他服務對象仍依原借書辦法辦理)。

二、寒假借書實施日期:109年12月28日(一)~ 110年1月22日(五)

應還書日期:110年3月2日(一)。

三、110年1月25(一)日恢復原借書辦法。

四、圖書館如有特殊需要,得隨時催請借閱者歸還所借圖書,借閱者接獲通知後,請立即歸還圖書,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拖延,如有上述情事,本館得自通知日之次日起逐日計算逾期滯還金。

※注意事項: 一、提醒您,於12月28日以前所借之書

(一)無罰款、未逾期、未辦理過續借且無他人預約者,請記得在到期前七天內先行辦理續借或到期當日系統自動續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可自行上網續借或電037-381362辦理),才會享有寒假優惠借書喔!

(二)已辦理過續借或有他人預約者,請在原到期日前還清全部所借資料,以免逾期罰款。

二、寒假開館期間(另行公告)逾期還書,照常累計逾期滯還金。

三、請在放假前上網確認或至櫃檯查詢所借圖書及到期日。 四、如有借還書相關問題,請洽圖書館讀者服務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