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說明
如果聯合大學圖書館沒有您需要的資料,
可以透過以下各種館際合作服務,
向其他圖書館借閱或複印圖書、會議論文、學位論文等資料,
以及複印期刊,歡迎多多利用。
注意事項: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,並僅供學術研究之用。
館際合作服務 | 費用 | 服務方式 |
NDDS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| 依各館規定 | 至聯大圖書館取件 |
中部大學圖書館聯盟 | 免費 | 須親自借閱與歸還 |
跨校互換借書證 | 免費 | 須親自借閱與歸還 |
臺中市立圖書館一證通用服務 | 免費 | 須親自借閱與歸還 |
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簡介
為發揮各館有限資源之最大價值,國研院科資中心提供之「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」已開始使用。
本系統可以查詢期刊聯合目錄、學術會議論文索引、國科會研究報告索引、博碩士論文索引、
Concert電子期刊聯合目錄、圖書館藏查詢等資料,進行複印及圖書借閱的服務 。
讀者若要申請文獻傳遞服務(複印或借書均可),只要事先申請一個帳號,就可以在線上進行
線上申請文獻傳遞服務
一:申請文獻傳遞服務個人帳號
進入本館網頁(國鼎圖書館),
點選 『館際合作』下的「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」→
進入該網站後找到讀者使用專區→
「申請帳號」→
填入相關資料
(※請詳實填寫各欄資料,並於「所屬單位或學校名稱」一欄中點選「國立聯合大學圖書館」)。
個人帳號須經本館查證為本校讀者後方可使用,(您會收到系統自動寄出的認證核可函) ,約需工作天一日後生效。
二:申請館際合作
在該首頁點選「提出申請件」,逐項正確填入您申請資料的內容 即可;亦可在查詢聯合目錄時,於您欲查詢的期刊的書目資料畫面中, 直接點選「申請館際合作」(若是借書,請在備註中註明)
三:線上送出申請
線上送出申請後,就由我們為您服務;若文件到館,會通知您來館繳費取件就可以了!若因各種因素無法取得,您亦會接到e-mail通知。
以上服務,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圖書館
曾莉玲 Tel : (037)381366
或mail to: ling@nuu.edu.tw
請由此進入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
合作館及借書證開放名額: | ||||
合作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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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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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冊數及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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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葉大學、中山醫學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中興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、育達科技大學、亞洲大學、明道大學、東海大學、南開科技大學、建國科技大學、修平科技大學、逄甲大學、朝陽科技大學、勤益科技大學、僑光科技大學、彰化師範大學、暨南大學、台中科技大學、台中教育大學、臺灣體育運動大學、靜宜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。 | 各 50 名 | 借閱冊數三冊,借期 21 天( 不可續借及預約,且不代為傳送圖書 ) |
校申請人資格:
本校「在職專任教職員工」及「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」,不含兼任教師、學分班學生、約聘僱員、研究計畫助理、退休教職員、校友 。
申請步驟(網址 https://ulcct.cyut.edu.tw/ )
- 線上申請帳號,請先至「中部聯盟館跨校申請管理系統」 https://ulcct.cyut.edu.tw/ ,點選『註冊』輸入E-mail後,再至信箱中收取啟用信箱的信件。。
- 重新登入系統後,請點選『讀者專區』→『申請讀者』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照片(照片建議上傳證件照以免失真),填寫完送出,再由本館管理者進行審核,審核通過後會出現『跨校借書申請』的功能選項,才可進一步提出跨校申請。
- 『跨校借書申請』→選擇欲申請之聯盟館。(每人最多可申請兩館)
- 收到申請之聯盟館E-mail通知,且『讀者專區』→『跨校借書證』出現電子證件時,即可憑證至聯盟館辦理相關跨校借書手續。(注意辦理跨校借書手續時,請出示電子跨校借書證及身份證)。
- 請申請者於15天內(假日順延)親自至聯盟館辦理借閱手續,逾期未辦理者,本館將取消該次跨校申請資格並以E-mail通知。
注意事項:
- 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」可自由進出聯盟館,並可向聯盟館辦理借書手續。
- 借閱冊數三冊,借期 21 天,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
- 依據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圖書借閱辦法」第五條,讀者借書權利有效期限:
- 借書權利有效期限一年,從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,但畢業班者例外,其截止日期為每年4月30日。
- 申請人修業年級若為所屬學校規定之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者,視為畢業班學生。申請人為畢業班學生者,其申請表上應加以註明,並由所屬學校圖書館簽註。有特殊情況繼續修業者,待其新學期註冊後,得憑學生證重新申辦。
- 借書權利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借書者需重新申請,申辦日期自每年9月1日起至額滿為止。
- 本館受理申辦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借書證」的時間:
星期一 ~ 五 8 : 30 ~ 12 : 00 ; 13 : 00 ~ 17 : 00 (星期六、日不受理)
- 借閱圖書請遵守對方處理逾期及相關規定。如有逾期、違規等相關事宜,依各聯盟館之借還書相關規則辦理。任何疑問請洽讀者服務組電話:037-381366
合作圖書館
- 本館與台灣大學圖書館、交通大學圖書館、清華大學書館、明新科技大學圖書館分別訂 有圖書互借協定。
- 桃竹苗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圖書館館際合作:中原大學圖書館、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、中華大學圖書館、元智大學圖書館、國立交通 大學圖書館、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、長庚大學圖書館、銘傳大學圖書館、國立體育大學圖書 館、開南大學圖書館、玄奘大學圖書館、元培科技大學圖書館、亞太創意科技大學圖書館、 萬能科技大學圖書館、大華技術學院圖書館、長庚技術學院圖書館、南亞技術學院圖書館。
辦法
- 凡本校學生持學生證,專任教職員持教職員證,可至本館流通櫃台申請使用互換借書証, 自行前往借書。
- 為保障其他讀者權益,每位讀者一次限借一所合作圖書館借書證,圖書未還清前,不得再申請使用。
- 讀者使用互換借書證,借用人須於2週內(不含周六、日及閉館日)將借書證交還本館。
- 申請使用借書證時間:週一至週五 ,8:30 – 17:00;寒暑假開館時間。
跨校互借注意事項
- 請自行前往他校借書還書, 本校不代理跨校借書還書事宜。
- 如因跨校借書違反他校相關規定,逾期而被罰款者,請自行至他校繳清,否則將影響您在 本校的借書及跨校權益,亦無法辦理離校手續。
借書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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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跨他校借書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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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\項目 |
借閱冊數及借期 |
續借 |
預約 |
逾期及相關規定 |
台灣大學圖書館 |
5冊/ 3週 |
無 |
無 |
遵守對方處理逾期及相關規定 |
交通大學圖書館 |
5冊/ 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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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華大學圖書館 |
5冊/ 30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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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新科技大學圖書館 |
5冊/ 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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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竹苗區域教學資源中心 |
5冊/ 30天 |
苗栗縣高中職圖書資源分享服務簡介
合作圖書館
國立苗栗高級中學、國立苗栗高商、國立苗栗農工、建台高級中學、國立卓蘭實驗高級中學、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、中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、國立苑裡高中、育民工業家事職業學校、苗栗縣立苑裡高級中學、國立竹南高級中學。
辦法
苗栗高中職合作館學校編制內教職員與在學學生,攜帶苗栗高中職互換借書證(請先行至貴校圖書館換證),逕赴聯合大學圖書館辦理借還書。
借閱規則
冊數:每張借書證限借十冊。
借期:借期三十天,不得預約及續借。
逾期:毎日每冊罰款五元。
注意事項
1. 請自行前往借書還書, 本校不代理跨校借書還書事宜。
2.借閱圖書請遵守本校處理逾期及相關規定。如有逾期、違規等相關事宜,依本校借還書相關規則辦理。任何疑問請洽讀者服務組電話:037-381366
常見問題
Q:苗栗縣高中職學校師生可以借書嗎?
A:可透過苗栗縣高中職圖書資源分享服務互換借書證(請先行至貴校圖書館換證),逕赴本校圖書館辦理借還書,服務辦法與規定請參閱館際合作–苗栗縣高中職圖書資源分享服務。
臺中市立圖書館一證通用服務
本校學生及教職員於國立聯合大學就學/服務期間,可加入國立聯合大學與臺中市立圖書館之館際合作
一證通用服務,並授權校方提供個人資料予臺中市立圖書館申辦個人借閱證。
一證通用服務開通完畢後,即可使用臺中市立圖書館之相關圖書資源。
個人資料之使用僅限於圖書館服務必要之範圍內,校方與館方必須採取安全妥適之保護措施,
非經本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,不私自蒐集任何個人資訊,不將個人資訊洩漏、複製、轉讓、
再使用、散佈或交付第三人(承製廠商除外)。
只需兩個步驟就可以使用臺中市立圖書館一證通用服務
一、填寫臺中市立圖書館一證通用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
二、線上填寫申請資料
線上填寫完畢送出即可,圖書館將於每月底送件,若完成借書證開通,臺中市立圖書館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。
以上服務,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圖書館流通櫃檯
Tel : (037)381362